六审陈案——法律的拐角
——《上帝的审判》(15)
“法律是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在同一时间里想用一盏探照灯,照亮每一间房间、凹角、拐角是极为困难的,尤其当技术知识和经验受到局限的情况下,照明系统不适当或至少不完备时,情形就更加是如此了。”
最近在读一位大法官主编的《西儒论语》,上面这段话是这部书里引自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的一段话。对大师的这段话,不一定人们都有体会,但对我而言,如置身其中,别有体味。
正沉迷于奥运,不和谐的事情来了。很矛盾,虽不和谐但又是热切盼望的。昨接到通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本月28日上午10:00准时开庭,继续审理所谓我及其他三个“同伙”的“诈骗和非法出具金融票据罪案”。此案从2004年立案起到现在,已成了陈年老案,前后近五年1500天的时间(还未了),这次法院开庭,是六次过堂了(估计还得有一至二审才能了结吧),此案竟然被德阳检察院搞得比那美国佬审萨达姆还要复杂而艰巨得多!他们一边在吃喝着纳税人贡献的奶油面包,一边却毫不在乎几条正是为社会做事的时候的无辜的生命就这样无端地一日复一日地被时间耗掉!本来是一个方方正正的“房间”,只需要“公正”这一盏“探照灯”就可以全部照亮,但是,德阳检察院的个别先生,为了帮助其出钱的主子实现极其卑鄙的目的,利用目前我们的“照明系统不适当和不完备”,滥用公权,以案谋私,硬是把这个房间搞得七凹八拐,非要逼着大家弄个多盏“探照灯”照个明白不可,非要让世人把自己照得原形毕露不可!
今天还是汶川大地震百日祭。汶川大地震,这场天灾已经给四川人民造成了心中永远抹不去的痛。德阳,是这场地震的重灾区之一。经历了这大灾大难,不禁试问德阳检察院里那么极个别人,难道你的灵魂依然不能被净化?难道你的良知依然不能被唤醒?难道那些遇难同胞的生命依然无法让你懂得如何尊重生命?难道那一片废墟依然不能激发你对社会公正和正义的追求?你还敢无耻地伸手接过新广公司那肮脏的钱?你还要给多少无辜的人再创心灵之痛?!
苍天有眼,“多行不义必自毙”不是一种假设!有句禅语,权当一赠那些利令智昏之徒:“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心若动则人妄动,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世间诸般痛苦则体会之。”

老陈加油,法律加油!
2008 八月20日 @ 21:28
写得好,图也贴得好。
2008 八月21日 @ 10:57
加油、必胜!我们是您的啦啦队。
2008 八月21日 @ 11:59
加油!坚持! 你并不孤单……
2008 八月21日 @ 16:07
德阳做为一个地名是一个多么令人神往的地方,但“六审陈案”之地,给世人展现的却是无德无阳。在没有阳光的日子里,任何的抱怨、悲愤都是无助的,唯有“严阵以待”坦然面对,以理智、事实之“箭”射穿一切遮盖在你身上的幌子,消除阳光下的阴影,还一个清白的你!
面对吧,为人格尊严而战,我们期待着你凯旋而归!
2008 八月21日 @ 18:53
必胜!
2008 八月24日 @ 22:22
老陈,能解释当初为什么签订协议吗?
2009 二月13日 @ 21:40
我建议你把真实的讲出来,比如,合作炒股,跟庄炒作的背景,你为什么不把这解释清楚?应该这样
2009 二月13日 @ 21:42
银匠先生,谢谢你对本案的关心。关于为什么会签订那份协议的事,那份协议到底是一份什么协议,已经说的太多了,我想,在法官和检察官的有关档案资料里,绝对不会少了这些资料。你建议我把真实的讲出来。可能你没有注意到,所有真实的情况我都毫无保留地讲了,对我来说,没有任何不敢公开的秘密(但关于司法机关某些腐败分子与新广公司狼狈为奸循私枉法的行为目前尚未公开,到时也会公开的,只是时机问题),也没有任何问心有愧的见不得人的秘密,更没有隐瞒什么违法犯罪的“情节”。但是有人要隐瞒,有人要搞混水,是谁,你也许已经清楚。
2009 二月14日 @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