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不见得是个好东西
特色是个别事物与众不同的表现形式,是事物中少有的、特殊的例子,它不具有普遍性。
特色是一种反常,按现时的说法,也叫“另类”。一般说来,特色更具有中性的成分,而无好坏之分。有些人总喜欢赞美一种特色,有时,情况恰恰相反。
生活中,特色之所以讨许多人喜欢,是因为一些特色的东西恰恰迎合了人们追求标新立异、喜新厌旧的习性。因此,一些关于特色的宣传很能迷惑人,比如一些餐馆酒店常常以特色风味、特色服务招揽消费者就很见效果,因为人们总不喜欢单调乏味的生活,偶尔换换口味,会感到很新鲜。
不合大众价值观的行为是一种特色,比如一夫一妻制,大概是束缚了人的自由,可能固有的家庭模式忽略了人的感情变化,于是,找情人成为今天社会的一种时尚、一种特色,按马克思的说法,情人是社会一夫一妻制的一种补充,这种特色的存在也许有其合理的地方。
在造型形态方面,人永远是求新求变的,比如人的打扮、服装样式,比如手机、汽车、建筑造型等等,人们喜欢耳目一新的风格形式,不愿墨守成规。
可是,某些特色并不见得都是优点、都有好处,不见得它很先进。有些特色没有实质意义,仅仅是事物形态的改变,是旧瓶装新酒,或者换汤不换药,有的是反其道而行之,偏要逆潮流而动,与多数人反着干,以此引起人们的注意。有的仅是满足人们一时的好奇和新鲜感。
违背生活常理的事物具有特色,比如双头婴,三只腿的人、没有屁眼的婴儿、有人长了一条尾巴等等,这些统统都叫做特色,但相信没有人喜欢这种特色。这些事物虽然特殊,但他们违背了事物普遍的发展规律,违反了人们普遍的认知。人们都不看好这些特色。
总把特色当优点宣传,夸大特色的作用,很容易使人失去正确的判断力。好比一种制度说它有特色,虽然它在许多地方与众不同、有很多个性,但并不能说明这种制度无比优越。如果它倒行逆施,不按事物普遍规律办事,大多数人不认同,这样的制度特色有什么好呢?
有人说“特色”是一种好制度,是必然之路。难道不符合特色的道路就一定是邪路吗?用“不照搬、不改旗、不易帜”的口号来强调特色的正确性,很难以理服人。道理是越辩越明,一条道路、一个制度的好与坏,不要靠权力强行灌输,真理的标准并不是在权力大的人手中。
什么是好的社会制度呢?评判的标准其实很简单,一是看看多数先进的国家选择的是什么制度,二是问一问自己大多数的民众喜欢什么样的制度,就很清楚了,根本不用挂在嘴边上。
如果拿不出合理的事实,又没有说服人的正确理论,总是不断宣传那些缺乏逻辑性的特色怎么的好,也太低估人们的智商了。
(“不知道分子”2008年12月30日写于广州)

不是大胆是胆大.
2008 十二月31日 @ 19:27
这篇文章就很有特色啊。
2009 一月4日 @ 16:25